|
安康市群众艺术馆陕南民歌传唱集出版项目 询价公告
点击次数:172次 更新日期:【2026-10-13】
安康市群众艺术馆陕南民歌传唱集出版项目
询价公告
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群众艺术馆陕南民歌传唱集《秦巴新韵.陕南民歌传承与合唱艺术精粹》出版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内容和服务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群众艺术馆陕南民歌传唱集出版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安康市群众艺术馆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鼓楼街126号
联系方式:0915-3213688
联系人:黄曦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采购内容:陕南民歌传唱集出版以及提供相关的编辑、排版、校对等服务。
项目预算: 50000 元(人民币)
数量:1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且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5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发售地点:
3.文件售价: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六、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
3.询价地点:安康市群众艺术馆3楼会议室(安康市汉滨区鼓楼街126号)
七、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供应商须在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安康市汉滨区鼓楼街126号进行报名确认 (谢绝邮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群众艺术馆 黄曦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鼓楼街126号
联系方式:0915-3213688
2026年10月13日
|